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于1993年4月正式成立,是生态环境部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民政部注册有公募资质的公益机构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善款将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接收
根据慈善法规定,所有捐款应直接进入具有公募资质的公益组织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