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前身为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9月,于2022年10月10日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更名为“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是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5A级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社会公益活动,为爱心人士行公益善举架桥,让需要帮助的人有尊严的受到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奉献爱心的人看到他们奉献的成果,收获助人为乐的喜悦。我们郑重承诺:不占用捐赠者一分钱,不枉花捐赠者一分钱,不违背捐赠者意愿一分钱!
民政部注册有公募资质的公益机构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善款将由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接收
根据慈善法规定,所有捐款应直接进入具有公募资质的公益组织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