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红十字组织,坚持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遇为基本目标,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在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工作中的助手作用。
民政部注册有公募资质的公益机构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善款将由湖南省红十字会接收
根据慈善法规定,所有捐款应直接进入具有公募资质的公益组织银行账户。